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员工招聘规定

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 ,特制定本规定 。

第二条 公司员工的招聘 、培训 、报到 、承诺 、保证 、试用、上岗皆按本规定办理 。

第三条 公司全体员工 ,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。

第四条 聘用

    (一)公司所需员工 ,一律公开条件 ,面向社会招聘 。

    (二)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 、品德 、能力 、经验 、健康均适合于职务需要为原则 。

(三)招聘员工 ,根据公司发展需要 ,由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负责统筹计划 ,呈报总经理批准 。

(四)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 。

    1.副总经理以上职位 ,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,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,熟悉业务 ,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,年龄在30岁以上 。

    2.部门经理,必须具备中专或大专以上学历 ,初级技术职称 ,熟悉业务 ,具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,年龄在26岁以上 。

3.技术人员 ,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、相关专业任职资格 、具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。

4.一般员工 ,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 ,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。

5.特殊岗位(司机 、打字员 、销售员 、电工 、焊工 、设备保全工 、司炉工等) ,必须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 ,并具有与职务相适应的实际工作经验 ,经考试合格 ,才能聘用 。

第五条 招聘程序

(一)经当地劳动部门审查批准后 ,通过电视或报纸等媒体应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招聘或通过网上 、人才交流会等形式招聘 。

(二)报名及面试

1.填写个人履历表 ;

2.交身份证复印件 ;

3.查验学历证及职称证 ,并交复印件 ;

4.交一寸彩照两张 ;

5.组织面试 。

(三)对面试合格者 ,进行健康检查 。

(四)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文化知识和实践操作考试 。

(五)根据考试结果 ,择优录用 ,被录用人员公司将组织为期二个月的公司发展史 、军训 、员工手册 、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 ,生产技能知识培训 。

凡被录用参加岗前培训的新员工应办理报到手续 ,并按规定时间参加培训 。

进入试用期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 ,一般岗位人员应填写《任职人员承诺书》 ,保证其在任职期间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 。

第六条 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。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待遇 。在此期间 ,如果员工感到公司实际情况 ,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的差距 ,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 ,可以提出辞职 ,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;试用期内 ,如果员工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时 ,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。试用期满 ,部门进行综合考核并将结果报行政部 。

第七条 如在试用期内请假 ,试用期限按请假时间顺延 ,若请假过一个月 ,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。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 ,根据公司需要安排岗位 。